謝謝樓主的分享和詳盡的資料...而我也找到一些日本警察階級的資料給大家參考
日本警察
階級 根據警察法第62條共分為9個階級。
警察官若沒有階級的話故之然沒有階級章,但會配以比警視總監的階級章多出一個日章,即合計5個日章的「警察廳長官章」,作為肩章使用。
要進升為巡查部長的話,有一個必需符合在困難巡查中的一定條件(包括一些沒期望過進升而沒參加考試的人),獲任命為「巡查長」的制度。升為巡查長後,其職責及待遇均高於一般巡査,而且也會獲配一個階級章。但由於這個並非根據國家公安委員會的規則而設立的制度,所以不算是正式的階級,而只是屬於法律上的巡查而已。(正確應稱為「作巡查長身份的巡查」)
- 警察廳長官(於警察法之階級之外。警察官之最高職位)
- 警視總監(警視廳首長、階級之最高位)
- 警視監(警察廳次長、警察廳各局長、警視廳副總監、管區警察局長、道・府・大規模縣警察總部長、警察大學之校長等)
- 警視長(警察廳課長、中小規模縣警察總部之總部長、大規模警察總部之部長級等)
- 警視正(警察廳理事官、警視廳課長、縣警察總部之部長級、大規模警察署之署長級)
- 警視(所屬長級:警察總部之參事官、中小規模警察署之署長、縣警察總部之課長 其他:副署長・次席、警察總部之管理官、調查官、警察署之刑事官、地域官等)
- 警部(警察署之各課長、縣警察總部之助理課長級等)
- 警部補(警察署之係長級)
- 巡查部長(警察署之主任級)
- 巡查長(有關巡查長之規則(昭和42年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3號)而訂定之稱呼及職位。根據警察法上仍為巡查)
- 巡查